文/林煜軒(國家衛生研究院、台大醫院精神部主治醫師)
立法委員王婉諭對於「抗精神病藥長效針劑試辦計劃」的進度追蹤,是看見精神醫療政策龐大問題非常好的開端與縮影。但仔細看王委員公佈衛福部薛瑞元政務次長的回應中,很難瞭解為什麼今年做不到,明年衛福部就有把握承諾做得到?今年無法克服的困難,明年就能自動解決了嗎?問題和困難似乎都沒有明確的答案,只看到薛次長宣示性的回應和承諾。
這項看似單純的精神醫療試辦政策,其實蘊含健保核刪、基層診所需求、利益衝突的系統性問題,除了追蹤明年會不會開始試辦,以下三項系統性的根本問題有沒有解決,更値得關注:
1. 健保署應公佈核刪數據釋疑
藥價昂貴的長效針劑,導致開立醫師難以承擔被高價核刪金額的風險。薛次長提到了健保總額,但對第一線醫師更直接有感的問題是不合理的核刪。如果王委員更一針見血的請健保署公佈「近10年長效針劑的核刪件數、比率、金額」,就不難找出「醫師不想用、或醫院不想大量使用」更精準的問題,或是消除醫師的疑慮。
2. 基層診所的額外成本與各種困難
基層診所醫師除了天價核刪的考量以外,還有施打長效針劑前、中、後的各種困難與額外的成本。一般精神科的基層診所不像醫院有長效針劑的儲存設備(例如儲藥冰箱)與管理經驗;而在施打時的醫護專業成本也經常被忽略。畢竟施打長效針和打疫苗不同,面對的是思考或知覺障礙,而可能不合作的病患,在施打的過程需要的時間成本更高、姑且不論與患者互動時可能的突發狀況,光是需要精神醫療高度專業的人事成本,就非常可觀。在順利施打長效針後。廢棄針頭需要用高標準的感染性廢棄物處理,以上種種考量,都是應該在試辦計畫中,積極傾聽基層診所的重點。
3. 與特定藥廠的利益衝突
目前最長效的針劑,是由楊森藥廠研發每三個月打一劑的 Trinza;每個月打一次的二代抗精神病藥,也僅有楊森的 Sustenna 和大塚製藥的 Maintena。從專業的角度,本人由衷敬佩研發生產市面唯一長達三個月打一劑 Trinza 的楊森藥廠(註1),能獨佔長效針劑的主要市場,固然是因為楊森堅強的研發實力。但推動長效針劑的特定療法,是否使特定廠商得利?這可能是公部門延遲進度的考量。
乍聽之下「推長效針 = 使特定廠商得利」的認定好像太過度推論,但在台灣醫藥產業中,卻早有寒蟬效應的裁罰先例:食藥署在2014年曾接獲檢舉,而認定「帶狀疱疹疫苗」廣告違反《藥事法》,對生產該疫苗的默沙東藥廠(MSD)開罰20萬並停播廣告(註2)。因為默沙東藥廠是生產帶狀皰疹疫苗的唯一廠商,被開罰後還繼續被幾位立委批評「才罰20萬元」、「圖利廠商」(註3)。 依此嚴格的標準,未來如果推行長效針試辦計畫,乃至繼續推動、需要大規模衛教時,與楊森藥廠的利益衝突是否會被檢舉?相關的衛教會不會也被認定為疑涉醫療廣告違法之嫌?
身為精神科醫師,我對王委員在長效針劑試辦計畫進度的追蹤非常尊敬,也印證這一年來至少親聞好幾位長官說「王婉諭委員是我在公部門服務以來,看過最認真的立法委員」。期待以上的三項問題,能供未來委員追蹤進度時也瞭解以上三個重要的系統性問題是否解決,以及衛福部試辦計畫遇到困難時參考。
註1:利益衝突聲明:本人曾三度(2013、2015、2018)榮獲「保羅楊森研究論文獎」及獎金,此外無接受楊森公司上述獎金以外的金錢往來。
註2:食藥署2014年對「打疫苗預防皮蛇 廣告疑涉醫療惹議」的說明新聞稿
註3:疫苗廣告未審就播 立委質疑圖利廠商 (2014年05月23日)。鉅亨網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