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初學者常常會有疑慮「我的會談技巧不好,會不會患者本來沒有想到自殺,被我一問結果去自殺了?」
實際上,所有的教科書與研究都明確指出:患者不會因為被詢問是否想自殺,而去自殺。因此不需要考慮自己的會談技巧,都可以直接問患者「有沒有考慮過自殺」。此外,台灣自殺防治中心宣導的「一問、二應、三轉介」也是同樣的道理。第一步先詢問,做好自殺防治的守門人。
#自殺風險評估 (《探索大腦的會談地圖》第一章 會談地圖 - 四大急症,第53~58頁)
最能預測自傷、傷人風險的因子,是「過去自傷、傷人的紀錄」。因此「過去」的紀錄、「現在」的想法,還有「未來」正面與負面的計畫,是必定要探問的資料。
此外,患者若是被帶來急診,通常是企圖自殺而獲救的,對於這次的企圖自殺現場還原 —「事前」的危險因子、「事後」獲救的保護因子至今是否還存在?「事中」衝動、致命性的力道,都是最具指標性的「過去自傷紀錄」中,用來分析預測近期自殺風險的關鍵細節。
自我傷害的過去事件、以及本次事件中,都必須評估自我傷害方式的致命性。根據研究統計,自殺方式的致死性大致為:
高致死性(> 26%)的自殺方式
開槍:83 ~ 91%
上吊:66 ~ 82%
燒炭:42 ~ 64%
農藥:26.3%
低致死性(< 4%)的自殺方式
藥物過量:1.5 ~ 2.0%
割腕:1 ~ 3%
參考文獻:Soc Psychiat Epidemiol(2009)44:1005–1011; Ann Emerg Med 43:723–730
自殺的事前危險因子,可以依據「生理」(B)、「心理」(P)、「情境/社會」(S)因素歸納如下:
B- 生理因素:最常見的是自傷事件前的物質使用,如喝酒
P- 心理因素:可再分為偏向精神病症狀的(psychotic),像是幻聽教唆患者去自殺;或是情緒相關的(neurotic),如最近是否處與鬱期(major depressive episode)。
S- 社會因素:會談者應「還原現場」,了解當時患者自殺事件前的「情境」
自我傷害可以分成「I(想法)- P(計畫)- A(企圖)」三個層次。
在結構式會談MINI(Mini International Neuropsychiatric Interview)的自殺評估問句,即是以 (1) 「I(想法)- P(計畫)- A(企圖)」三個層次,以及 (2)「過去企圖自殺」(前述最重要的自殺預測因子)兩項原則,作為自殺風險程度的判斷依據。
患者今天能與我們會談,是巧合地被發現獲救?還是在眾目睽睽下,作勢自殘而被立即攔阻?這都是必須評估的保護因子。
從探討獲救原因的過程,到理解個人化的保護因子;再評估這些保護因子是否還存在,是決定個案安置的重要一環。
如果患者「原本想說不會有人發現,結果醒來才知道自己已經在醫院裡了」這樣意外獲救,則患者的保護因子相對薄弱。反之,患者若是在眾目睽睽下,作勢自殘而被立即攔阻,仍須評估這些當場解救他的「貴人」是否在他出院後仍然會密切地陪伴他。
在仔細地自傷評估過程中,一定要詢問「此時此刻」的想法:「現在」獲救的感覺與「現在」對自殺的看法 。
問「未來的計畫」和自殺風險評估有關嗎?
「五四運動」的命名者羅家倫先生在經典中學課文《道德的勇氣》有一則故事:
「明末李自成破北京的時候,有兩個大臣相約殉國。兩個人說好了,一個正要辭別回家,這位主人送客出門,客人還沒有走,就問自己的佣人餵了豬沒有。那位客人聽了,就長歎一聲,斷定他這位朋友不會殉國。他的理由是世間豈有豬都捨不得而肯自己殉國之理。後來果然如此。」
故事中「餵豬」就是在評估自殺患者時很常見而且類似的細節,通常患者提到類似這種微不足道的小計畫,其實是自殺風險降低的重要線索。
反之,如果患者的未來計畫是如何再找個家人、朋友不會發現的地點,而且不再有任何掛念地想結束生命,則是自殺的高風險徵兆。
教科書的自殺風險評估量表(如SAD PERSON 量表),在急診照會的實務上為何不常用?
「SAD PERSON 量表」主要是「性別」(Sex)、「年齡」(Age) 等各項人口學資料(demographic data),是用來篩檢出高自殺風險的族群,但不是用來評估此時此刻的自殺風險。試想今天因為企圖自殺而被送來急診的患者,在企圖自殺前、後的兩個時間點,他的SAD PERSON 等各項人口學資料兩者並沒有差別。也就是說SAD PERSON 無法預測患者這次的企圖自殺事件;同樣的道理,也無法預估未來幾天內,患者是否會再次企圖自殺。